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
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研〔201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201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2000项(1000项为省立项并资助项目,另1000项为省立项无资助项目);
2.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篇;
3.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可为“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中所列的实施项目,也可为自主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项目)10-20项;
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80项(研究生课程改革、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双语授课教学试点各20项)。
此外,继续实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项目、“学术型、应用型(含专业硕士)、复合型”培养模式试点改革项目、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开展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项目。以上项目按有关专项实施办法实施,具体实施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2011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项目实施有关事项均按《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1年)》(附件一)办理。参加本次优博优硕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的学位论文。
三、申报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所有上报项目必须在本单位上网(或书面)公示至少一周,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2.公示无异议后,请按项目申报名额(附件二)、材料格式和报送要求(附件三)(各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和信息表,请从互联网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www.ec.js.edu.cn或http://jyt.njau.edu.cn),组织申报材料,于6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评审立项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聘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项目通过相关专家分类评审产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并公布,下达项目资助经费。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省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025-83335154)和举报信箱(caih@ec.js.edu.cn),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曹世敏、董胜、刘琳;联系电话: 025-83335360、83335660、83239409、13805189234、13952098532、18913806303。
附件:
1、附件一: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1年)(网行稿).doc
2、附件二:2011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网行稿).doc
3、附件三:201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和报送要求(网行稿).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