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一、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协助院领导制定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月度工作安排;做好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
2.协助院领导做好重要文件、交流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与归档工作。
3.负责上级部门委托召开和本部门牵头召开的全校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院务会议的议题收集、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对院务会议的重要决定形成纪要,并提醒相关科室落实。
4.负责《研究生手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等定期编发工作;负责《高基报表》《扬州大学年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等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年度信息填报任务的分解、协调、汇总及报送工作。
5.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考核和导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制(修)订《学院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部门印章和院长签名章的管理与使用。
8.负责部门人事及人员考勤工作;负责本部门驻扬子津校区行政服务大厅值班安排等相关工作。
9.负责部门财务预算申报、日常报销等工作。
10.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保密教育等工作。
11.负责部门网站建设、信息维护与管理以及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12.协助党支部、工会做好部门党建、工会小组工作。
13.负责部门对外交流联系与来人来访接待等工作。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高水平大学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2.负责“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设工作。
3.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4.负责国际国内学科评估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6.负责学科目标量化考核工作。
7.负责起草学科办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
8.负责学科建设调研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三、学科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科建设管理文件。
2.负责国家、省(部)级重大建设专项的组织、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3.负责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的规划、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4.负责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管理和验收工作。
5.负责教育部学科评估工作。
6.协助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7.协助做好学科建设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8.协助做好学科建设调研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四、招生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与协调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申报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
5.负责研究生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博士的选拔和复试工作。协同培养科推行“本硕博”一体化培养。
7.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安全与保密工作。
8.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扬州大学考点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报名与考试工作。
9.负责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五、培养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组织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主要培养环节标准。
3.负责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
4.负责各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遴选、培育与推荐工作。
5.负责制定研究生课程建设规划,开展优质教学资源(课程、教材、案例等)、全英文专业(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项目的遴选、培育与建设。
6.负责优秀博士论文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
7.负责推行和落实“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机制的相关工作。
8.负责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及(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培育、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类别、校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人员派出、日常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校级公共课教学任务安排、期末考试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主要培养环节的布置与审查。
12.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籍学历信息注册与维护、成绩管理、在读证明认证、联合培养备案管理、电子图像采集、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发放、研究生证发放及补办等工作。
13.负责研究生教学运行费及导师业务费划拨工作。
14.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更新及相关数据维护工作。
15.负责落实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指导校内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开展工作。
16.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申报备案、现场确认等工作。
1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六、学位与质量监督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论文送审规定等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组织制(修)订全校各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负责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双盲送审工作,做好外校论文组织评阅工作。
4.完善博硕士研究生保密论文相关规定并做好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科研成果要求审核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6.负责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评选工作。
7.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校统考课程组织、学位申请工作;协助培养科做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报备案、现场注册等工作。
8.负责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负责学历学位证明书遗失补办工作;负责学位授予信息注册及学位授予材料归档、学位论文寄送等工作。
9.负责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及水平评估等各类评估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10.负责国家、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的组织报送及结果处理工作。
11.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的工作。
12.负责《扬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发工作。
13.负责“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的上传与维护工作。
1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研究生思想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划、计划等。
2.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党建指导工作,研究生“双百”培育与申请工作。
4.负责研究生各类评优表彰和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宣传等工作。
5.负责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提优计划、校园文化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工作。
6.指导开展研究生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工作、研究生支教工作、研究生国际化活动、协助指导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建设工作。
7.负责开展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校教育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奖学金颁奖典礼等仪式教育,协助做好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8.协同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
9.负责《扬大研究生》杂志编印工作,做好“扬大研究生”微信平台、服务系统和部门网站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研究生事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与管理制度制订工作。
2.做好研究生“奖、贷、助、勤、补、免”评定、发放工作,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3.负责研究生各级各类奖助补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日常报销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考核、津贴发放工作。
5.负责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违纪违规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实践创新制度修订、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研究生校外居住、联合培养、特殊情况借住、学生假期留校等各类住宿申请、审批与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学位点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动态调整和建设等工作。
2.负责组织召集学术委员会会议,准备会议议题,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3.负责各级各类学术事务相关上会材料的整理、结果公示等工作;
4.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协调、联络工作;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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