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经随机抽取,现已确定2015年下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见附件1)。
2、提交学位论文
(1)学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博士、被抽中的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往年被抽中而延期者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者须于10月13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盲审格式学位论文;
(2)学院提交纸版学位论文
学院于10月13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提交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1份)、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3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3份)、往年被抽中而未送审(延期)的学位论文(1份)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评审费自理,需自行去财务处缴纳论文评审费750元,并将发票编号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否则不予送审。
3、提交的纸版盲审论文中请务必放入填好论文题目的论文评阅书。博士学位论文请同时放入作者自评(格式请参照附件2)。
4、盲审格式学位论文请务必使用盲审格式封面(见附件3),且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论文格式须按统一要求编排(见附件4)。
5、在校抽检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未反馈前,各学院不得组织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30日
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自评
附件3:扬州大学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4:盲审论文格式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