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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抽检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审对象

  本次论文评审对象为所有2017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1)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士、硕士须于3月1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须先由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并在系统内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

    (2)各学院须对2012级以前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士、硕士及所有同等学力人员信息进行认真全面的统计,填写《申请人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并在备注中注明“系统外申请”。系统外申请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纸版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于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电子版请发xwypy@yzu.edu.cn。信息汇总表报送后不得再追加人员,研究生院也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

  2、研究生院确定抽检名单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及学院在系统中和系统外所提交的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随机抽检和跟踪抽检,于3月20日前确定学校抽检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3、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于4月3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提交被抽中的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3份)、硕士学位论文(1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3份)、往年被抽中而未送审(延期)的学位论文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申请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提交申请之前经过学院组织的预审或预答辩。

  2、拟申请学位的人员必须登录系统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否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3、个别系统外填写拟申请学位的人员在系统中补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的时间另行通知。

  4、盲审格式学位论文务必使用盲审格式封面(见附件2),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

  附件:

     

附件1:扬州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全英文专业(课程)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附件2:扬州大学研究生全英文专业(课程)项目立项协议书和计划书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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