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经校学位委员会2015年9月30日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开妍、李基棕2位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科研成果符合要求,并经过三个月公示期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授予开妍、李基棕2位研究生农学博士学位。
特此决定
扬州大学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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