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校学位委员会2015年12月30日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徐嘉琪等15位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科研成果符合要求,并经过三个月公示期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
授予徐嘉琪等2位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
授予罗灿工学博士学位;
授予訾妍等8位研究生农学博士学位;
授予王成海医学博士学位;
授予陈丽玲等3位研究生兽医博士专业学位。
特此决定
附件: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扬 州 大 学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