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关于授予景少峰等1699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
扬大研院〔2016〕19号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景少峰等1699名同学已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6月17日会议审议,决定:
授予景少峰等92名同学文学硕士学位;
授予司叔丹等88名同学教育学硕士学位;
授予王云云等9名同学哲学硕士学位;
授予喻锋等7名同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授予李欢等51名同学法学硕士学位;
授予张颖等12名同学历史学硕士学位;
授予王克科等162名同学理学硕士学位;
授予邱祥等148名同学工学硕士学位;
授予陈海兵等192名同学农学硕士学位;
授予郭佳倩等77名同学医学硕士学位;
授予叶星等81名同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授予王京京等43名同学艺术学硕士学位;
授予孙菁等55名同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秦楠等31名同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苏讯等101名同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腾飞等40名同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帅琪等84名同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杨敏等27名同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李如等208名同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卫斐然等62名同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张钟鸣等21名同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杨达等49名同学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刘任重等31名同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梁锐等2名同学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朱文俊等26名同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扬 州 大 学
附件:2016年6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