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研院〔2016〕9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6〕4号)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术学位论文12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博士学术学位论文3篇;
2、扬州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40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11篇;
3、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示范论文20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6篇。
各学院申报指标:学术型优博优硕,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4篇(其中至少申报一篇省优博),其它学院2篇;示范论文:每学院2篇。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同时须有2名该专业学位类别教指委成员或2名与该专业相关的省定产业教授(第三批)联名推荐。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请各学院根据分配限额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申报。推荐结果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1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形成初步评选意见。
(三)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同时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四)评审结果校内公示一周。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如不特别注明,均为1份)
(1)学位论文一式3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5)专业学位论文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6)单位推荐汇总表。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5)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各类表格样式请从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网站——“评估文件”栏目“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报表格包”下载,网址为 http://jypgy.ccit.js.cn。
电子文档必须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各学院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五、其他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25日前分别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0907室)、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0913室), 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发送至wangxiaohui@yzu.edu.cn、yjszyxw@yzu.edy.cn邮箱。联系人:王莉、汪小会、李玉军,联系电话:0514-87971863、0514-87975539。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