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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评选

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院[2017]16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 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7〕8号)(附件1)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2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

  2.扬州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40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13篇;

  3.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示范论文25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16篇。

  各学院申报指标请参见附件2。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申报。推荐结果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1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材料。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形成初步评选意见。

  (三)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同时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四)评审结果校内公示一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如不特别注明,均为1份)

  (1)学位论文一式3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

  (3)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4)单位推荐汇总表;

  (5)评审表。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两版,一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另一版请隐去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有关证明材料;

  (4)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5)评审表。

  电子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7中的命名规则命名。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各学院报送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五、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3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0907室,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电子材料发送至xwypy@yzu.edu.cn,专业学位示范论文电子材料发送至yjszyxw@yzu.edu.cn。联系人:李玉军、汪小会,联系电话:87971863。

  附件:

  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17年省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指标

  3.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5.扬州大学2017年优秀博士论文、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评审表

  6.扬州大学2017年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审表

  7.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电子文档命名规则

    附件1-7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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