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3〕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评的学位论文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属参评范围:
(一)经学校审批通过的保密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有80分以下者;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全票通过者。
二、评选指标
(一)本年度评定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总数为100篇。
(二)各学院推荐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额根据学位授权点数量和上一学年授予学位人数分配,具体核算方法如下:每个学位点择优推荐1~2篇,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当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下同)学位授予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其他仅推荐1篇。
没有一级学科点的二级学科点可参照上述办法推荐。对于含多个二级学科点的一级学科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相应学位类别推荐数阈值(博士20,学硕30,专硕40)的二级学科点可额外推荐1篇。
教育硕士、农业硕士、艺术硕士等跨学院的学位点按照领域申报,工程硕士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各学院所有学位点推荐名额参照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根据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标准和学校评选指标限额初选推荐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应广泛宣传,自由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推荐结果须经院学位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3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材料。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从校优秀论文中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审结果校内公示一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如未注明,均为1份)
(1)学位论文(非盲审版);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
(3)学位论文附录所列有关成果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4)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4)
2.电子材料
(1)参评论文电子版为盲审版PDF格式,封面、扉页、页眉页脚、主体部分及“独创性声明”“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致谢”等文字里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论文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封面须统一使用江苏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封面(附件5)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附录所列有关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4)扬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附件6);
(5)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WORD格式)(附件4)
电子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7中的命名规则命名。
申报材料及要求参用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及要求。
(二)参评论文要使用中文撰写。对于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使用其他语言撰写的论文,须包含中文摘要,博士论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硕士论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三)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必须注明关键信息。
五、其他
(一)所有材料提交时间为6月15日之前,纸质版请提交至研究生院907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xwypy@yzu.edu.cn。
(二)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汪小会。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扬州大学优秀论文推荐限额
3.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
5.江苏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封面
6.扬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
7.2023年省优论文评选--材料提交说明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