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我校2016年共有12个学院计25个学科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请各学院根据《扬州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的文件精神,密切联系相关学科评议组,根据规定程序,按时保质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
3.扬州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
4.扬州大学2016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清单
5.各学科专项评估方案(参考要素)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