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面向我校2019年度新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依据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依据《扬州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6月1日-6月10日)
(1)申请人完成图书馆论文论著检索查证。
(2)登录“导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ds.yzu.edu.cn或从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填写《扬州大学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填写说明》),相关科研业绩经审核后,系统导出《简况表》,纸质版签字后送交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校内申请人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外申请人使用“账号登录”(具体账号及密码由研究生院根据相关学院需求进行分配)。
2.学院审核(6月10日-6月18日)
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相关结果在系统内填报。
6月18日前,学院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送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扬州大学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纸质版1份,证明材料1份(均由申请人从填报系统导出)。
2.学院汇总通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的申请人信息,导出《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汇总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纸质版1份。
注:外单位申请人需提供我校兼职教授证书、合作科研攻关协议、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我校本学科博导推荐意见;转评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文件。
四、其他
请相关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宣传、组织与初审工作,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院:张琼、谢亚京,87970196;
教务处:张旭87971697;
科学技术处:袁锐87971865、王坤87978223;
图书馆:毛有桂、柳宏坤,87970486。
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