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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遴选

关于做好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分类评聘制度,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依据《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240号)(附件1)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遴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完成图书馆论文论著检索查证。

2.申请人登录学校“导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ds.yzu.edu.cn或从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填写《扬州大学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或《扬州大学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具体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填写说明》(附件2)填报。相关科研业绩经审核后,系统导出《简况表》,纸质版本人签字后送交硕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校内申请人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外申请人使用“账号登录”(账号及密码由研究生院根据需要派发给学院,申请人向学院申请)。

(二)材料审核

1.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论文收录情况、课题项目中的排名、各类成果及专利完成人的排名情况等,审核时间为1027-113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审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3.外单位申请人需提供我校兼职人员证书、合作科研攻关协议、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转评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文件。

(三)学院审核及公示

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学院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在系统中填报相关结果。

1114日前,学院将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四)学校发文

研究生院对学院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后发文公布。

三、报送材料

学院汇总通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的申请人信息,填写《2022年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js@yzu.edu.cn,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

四、其他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宣传、组织与审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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