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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2〕3号)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2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推荐申报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102项,其中省立省资助53项,省立校资助49项;

  2、扬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9门,其中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3门;

  3、推荐申报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12项(省立省资助与省立校资助各6项);

      4、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2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扬州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4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2篇;

  5、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项目,在学校立项项目中推荐;省、校两级项目不兼得。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2012年各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2年)》(见附件1)。其中:

  1、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学术型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2、本次参评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的学位论文。

  三、申报要求与原则

  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限额申报,其它类型项目自由申报。

  各类项目每位导师原则上申报1项(不包含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

  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以申报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自主申报,鼓励创新。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结合课题研究,以创新性设计方案和优秀成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

  严格遴选,择优录取。学院应在推荐项目数额之内认真评审申报材料和研究成果,把各类最优秀的项目上报学校。

  对于列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项目,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或推荐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申请材料,按照学校下达指标确定推荐的项目,并在院内公示一天;

  3、研究生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省级申报项目,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或推荐表(见附件2),除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上报材料(包括纸质表格、证明材料等)外,另需多报送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留学校存档。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者,申请人必须提供申报表中所列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各学院须按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扬州大学申报2012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评审表》(《评审表》电子版格式另行下发)。被推荐为报省项目的,还须填写相关数据库汇总表信息表。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于4月12日下午5:30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wangli@yzu.edu.cn邮箱。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按时完成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创新工程申报文件及附件

          2、各类项目申报书汇总表信息表

  

                                                                                                                                研 究 生 处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研究生   创新工程  申报  通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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