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2]12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第二批设站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2]5号),省教育厅将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第二批设站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条件
本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主要面向我省尚未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设置,以带动我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一)设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
3.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4.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与我省相关高校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开展了一定数量的合作研发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有较多的研究生参与合作研发工作。
5.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进站学科应具备的条件
1. 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
2. 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近三年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了相关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合作研发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由企业会同学院联合申请。认定申请设站企业、学院须填报认定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见附件2)。
(二)认定申请材料由企业提交给所在市(县)科技局初审,由所在市(县)科技局提出初审意见。
(三)经市(县)科技局初审同意的认定申请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评审后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正式批准并授牌。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学院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认定申报。学院要主动与合作企业联系,协同配合企业做好材料填报工作,要严格把握认定条件,宁缺勿滥。
(二)各相关学院可对2012年度第一次设站认定工作中落选的项目进行充实、完善,符合有关设站条件后,择优申报,也可重新组织新的申报项目。
(三)认定申请材料请于2012年7月25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上报材料为:
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附件2)合订纸质版,一式4份;
2.《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一式1份;
3.《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一式1份。
电子版请发送wangli@yzu.edu.cn,纸质版送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87971863。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