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江苏省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结果和下达经费指标的通知
扬大研[2012]13号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2012年度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苏教研〔2012〕4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作建设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84号])和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遴选结果,现公布2012年度江苏省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名单并下达经费指标(详见附件1至4)。2011年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经费随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5)。
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研究的项目经费下达到研究生导师账户,全部用于研究生的项目研究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经费使用由导师掌握,学院分管院长审批。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省、校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奖励经费原则上奖励学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学校配套奖励经费原则上奖励导师,奖励经费统一划拨到导师账户,由论文作者到学院所在财办领取(或由导师代领)。
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项目经费划拨在项目主持人账户上,必须全部用于项目研究及相关的学术活动,其使用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分管院长审批。
省、校优秀研究生课程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程的进一步建设和课程开放所涉及的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所有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均作为开放式课程对全省研究生开放,并在半年内将教学大纲、教学课件、主讲教师、参考书目等上网并及时更新。省、校优秀研究生课程称号的有效期为5年。
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2年)》中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与检查,按期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1:2012年度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及资助经费一览
附件2:2012年度省、校优秀博硕士论文评审结果及奖励经费一览
附件3:2012年度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评审结果及资助经费一览
附件4:2012年度省、校优秀研究生课程评审结果及资助经费一览
附件5:2011年度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立项及项目经费一览
扬 州 大 学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