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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于组织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校研[2013]3号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及《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组织对研究到期的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我校2012年及以前获准立项的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已完成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的评审意见。

  2、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套。

  以上材料按课题装袋,每课题一袋,袋上粘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4、填写《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结题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三、时间安排

  所有结题材料请于4月3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wangli@yzu.edu.cn。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验收。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逾期或验收不合格将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工作。2013年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未参加结题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请各学院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时上报结题所需材料。

  结题表格可至研究生院网页()右侧“表格下载”→“培养”栏内下载填写。

  研究生院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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