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管理 > 正文

培养管理

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留金亚[20159029号)《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选派人员赴国际水稻研究所、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以色列希伯来大学、亚洲理工学院等机构留学。

    请有意申报人员详细参阅附件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名,尽快与外方联系,以获取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 

     我校获得外方录取人员于51日起至58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部门协商,所有拟申报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人员,由学院在512日前统一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7971863

    联系人:汪小会、邹蓉

    地址: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荷花池校区主楼907

    特此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海外教育学院

                                               2015424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电话:0514-87970196
邮箱:yjs@yzu.edu.cn
邮编:225000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All rights revers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