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留金亚[2015]9029号)《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选派人员赴国际水稻研究所、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以色列希伯来大学、亚洲理工学院等机构留学。
请有意申报人员详细参阅附件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名,尽快与外方联系,以获取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
我校获得外方录取人员于5月1日起至5月8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部门协商,所有拟申报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人员,由学院在5月12日前统一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7971863
联系人:汪小会、邹蓉
地址: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荷花池校区主楼907)
特此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海外教育学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