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管理 > 正文

培养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校研院20151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151)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5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推荐申报江苏省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65项,其中省立省助13项,省立校助52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51项,其中省立省助10项,省立校助41项;

  2、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3项;

  3、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12项(省立省助与省立校助各6项);

  4、推荐申报长三角合作项目1项;

  5、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6、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项目,在学校立项项目中推荐;省、校两级项目不兼得。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5年)》。

  2、本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根据各学院在校研究生数(博士一、二年级、硕士一年级)分别确定申报限额。此项目由学校自评、省教育厅审核后批准立项。省立省助项目主要资助部分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

  3、本次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或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方可申报。已经获得国家或省同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4、本次江苏省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分为 “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及改革实践并行类”项目。另设立少量重点课题,委托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或高校进行重点研究。

  5、长三角合作项目,是贯彻落实2011年第三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上由三地共同签署的七项高等教育合作协议之一——“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协议”——的支撑项目。项目包括“长三角研究生论坛”、“长三角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以及其他促进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以及海南省研究生课程以及现场交流观摩、教育教学一体化发展的其他创新项目。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范围为2012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后产生。

  三、申报要求与原则

  各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限额申报,其它类型项目自由申报。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以申报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为主。

  自主申报,鼓励创新。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结合课题研究,以创新性设计方案和优秀成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

  严格遴选,择优录取。学院应在推荐项目数额之内认真评审申报材料和研究成果,把各类最优秀的项目报送学校。

  各类项目每位导师原则上申报1项(不包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

  对于列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项目,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或推荐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申请材料,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院内公示一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预审,学校评审,确定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或推荐表(见附件3),除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包括纸质表格、证明材料等)外,另需多报送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留学校存档。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者,申请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所列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各学院须按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扬州大学申报2015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评审表》(《评审表》电子版格式另行下发)。被推荐为报省项目的,还须填写相关数据库汇总表信息表。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于5月15日下午5:30前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长三角合作项目等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0907室), 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wangli@yzu.edu.cn邮箱。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研究生工作站、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等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0913室),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jli@yzu.edu.cn邮箱。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按时完成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各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限额一览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送表格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4日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电话:0514-87970196
邮箱:yjs@yzu.edu.cn
邮编:225000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All rights revers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