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质量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显性指标。为深入贯彻《扬州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扬大研院[2014]35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以提升实践能力、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规范专业学位论文要求,探索专业学位论文标准,树立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典型,发挥高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上半年获得硕士学位的专业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企业或行业应用价值。
2、论文能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论文形式: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艺作品等。
4、论文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5、论文格式符合规范。
三、评选组织
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论文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学院成立推荐专家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企业或行业专家,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推荐指标根据2014年上半年获得学位人数比例确定(见附件3)。
2、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
四、材料报送
1、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扬州大学2015年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3、推荐论文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4、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邮箱yjszyxw@yzu.edu.cn。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五、评审结果使用
1、获选示范论文将由研究生院汇编成册,在校内推广。
2、获选论文作者将获得“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证书。
3、获选论文指导教师将获得“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指导教师”证书。
4、省级专业学位优秀论文将从获评的校级示范论文中产生。
5、获选的校级专业学位示范论文应纳入指导教师的绩效考评。
附件:
1.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推荐表
2.扬州大学2015年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选信息汇总表
3.扬州大学2015年专业学位示范论文申报限额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