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研究生教改课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校研院〔2015〕21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校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校研院〔2015〕7号)精神,学校对研究到期的项目组织了验收,经过研究生院初审,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督促在研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及《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开展项目研究,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必须标注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5日
附件:2015年度教改项目结题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