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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及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及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校研院〔2016〕3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研〔2014〕5号),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及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我校此次评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学院或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2、“教育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教育成果奖”的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成果。

  二、申报名额

  为鼓励各学院积极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会教育成果奖和2015年度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奖申报情况,今年我校拟立项培育6-8项教育成果奖。其中择优推荐2项申报学会教育成果奖,3项推荐申报省级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奖。

  三、申请材料

  1、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或教育实践类)。

  2、成果支撑材料。包含: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3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育成果奖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wangli@yzu.edu.cn

  2、3月3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相关学院;

  3、4月15日前,学院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并提交研究生院;

  4、4月25日前,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5、5月20日前,获准推荐至学会的成果在网上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供评审专家浏览访问。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具体的申报通知、评选办法、申请表等请登录http://www.csadge.edu.cn/info/zxhdt/2894查询下载),对照申报评选办法,精心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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