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院[2017]21号
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避免专业学位论文学术化,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后的论文选题和拟申请学位的论文题目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5级(学制3年和2.5年)、2016级(学制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论文开题选题;2017年6月拟申请学位的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
二、审查要求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是否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学位论文的形式、内容是否符合相应专业学位教指委的相关要求?
三、审查程序
1.学生和导师(导师组)自查。学生及相关导师向学院提交开题后的学位论文选题;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及相关导师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题目。
2.学院审查。学院汇总后组织或委托学科组人员集中审查开题后的学位论文选题和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题目,并将审查通过后的《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
3.学校审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所有上报的选题及题目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院反馈给学院。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907室,电子版发yjszyxw@yz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汪小会;电话:87971863。
附件:1.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选题审查汇总表
2.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拟申请学位论文题目审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5日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