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扬大研〔2013〕6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注册学习一年以上,课程成绩优良,已有较好论文成果积累,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学位论文选题与国家级或部省级科研项目相结合的予以优先资助。
2.对已符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论文成果突出者,经导师推荐并由专家审定,可申请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二、申请程序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申请人填写《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申请人填写《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培育对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
3.所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科研及获奖成果的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所有成果须是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成果。
4.申请人将《申请书》或《申请表》(一式一份),连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5.学院研究生秘书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基础上,填写《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6.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做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报组织工作,于6月15日前将《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邮箱:xwypy@yzu.edu.cn,联系人:陈亭,联系电话:87971863)。
附件:
附件1: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请书
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培育对象申请表
附件3:2017年扬州大学优博论文基金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