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院〔2017〕46号
关于公布201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名单及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的通知》(校研院〔2017〕40号),全校共有15个学院推荐提交了25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申报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专家组评审和校内公示,最终遴选校立校助(重点项目)10项,校立校助(一般项目)12项,校立院助3项,具体立项名单见附件。
为支持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学校一次性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立项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具体资助经费见附件。资助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账户,专项用于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经费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批后报支。对于校立院助的一般项目,各学院应给予经费支持。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建设年限为2年,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与检查,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201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名单及资助经费一览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