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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读研究生应于33日至34日来校报到注册,现将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1.研究生应于33-4日将本人研究生证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报到手续;并于34()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栏提交学期注册申请。

  2.研究生秘书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欠费的学生不能注册,逾期不予补注册。未及时注册的研究生不得选课、不得参加中期考核与开题、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

  二、培养工作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从第二周(2018年312日)开始上课,学生选课时间为35-311日。各学院应根据此时间及公共课课表安排好专业课程的编排并组织学生选课。

  逾期未选课的同学需要提交学院分管院长签名的补选书面申请方可组织补选。

  2.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教学的日常管理,教师临时调停课需报学院同意备案。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课程调整等要求,需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调整。相关表格可至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查询下载。

  三、成绩管理工作

  1. 承担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的学院提醒各任课老师于318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试卷或作业、课程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或专业学位办。

  2. 各学院专业课程成绩应于4月1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专业课程考核资料由学院根据学籍档案归档要求做好整理和保管。

  3. 公共课成绩不合格、需要补修的研究生请于开学两周内到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办或专业学位办办理补修手续;专业课请于开学两周内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手续。

  四、科研创新计划结题工作

  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计划结题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2018年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项目主持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一年仅此一次),未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研究生本年度不得申请论文答辩。

  结题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五、“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工作

  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各培养环节高度关联,各位研究生、教师(导师、授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及时登录系统完成各类操作手续(个人信息校核修改、成果录入、成绩录入、注册等各类申请和审核),保证系统内培养流程畅通。

  如果遇到系统相关问题可随时与研究生院相关科室联系。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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