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7〕13号)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2项;
2.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2项;
3.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2项;
4.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60项,其中科研创新计划35项,实践创新计划25项;
5.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2项;
6.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7.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名额不限;
8.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9.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0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3项;
所有“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省级推荐项目,均在学校立项项目中推荐产生。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8年)》。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自主申报,鼓励创新。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结合课题研究,以创新性设计方案和优秀成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
严格遴选,择优推荐。学院应在推荐项目指标之内认真评审申报材料和研究成果,把各类最优秀的项目报送学校。
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各学院申报指标详见附件1,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以申报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为主。
各类项目每位导师原则上申报1项(不包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
对于列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项目,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创新工程立项工作将纳入学院年度工作量化考核。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申请材料,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院内公示3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除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包括纸质表格、证明材料等)外,另需多报送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留学校存档。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者,申请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所列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各学院须按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扬州大学申报2018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评审表》(见附件5)。被推荐为报省项目的,还须填写汇总表和信息表。项目1-3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19日,项目4-9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等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wypy@yzu.edu.cn邮箱。
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优秀研究生工作站、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jszyxw@yzu.edu.cn邮箱。
请各学院认真研读文件,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按时完成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各学院申报指标一览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4.2018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类项目申报书
5.2018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类项目评审表
附件1:2018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各学院申报指标一览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苏教办研函﹝2018﹞3号)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4:各项申报表格
附件5:2018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类项目评审表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