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2017年)》及《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2018年度到期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17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若已完成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
二、材料要求
1、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附指导教师意见。
2、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
著 等 成 果 , 均 应 标 注 “ 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
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套。
以上材料按项目装袋,每个项目一袋,材料袋正面粘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电子版,报学院汇总。
5、结题材料纸质版4月3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专业学位办。《结题报告书》及《结题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wypy@yzu.edu.cn(学位培养办)、yjszyxw@yzu.edu.cn(专业学位办)。
三、其它说明
1、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集中验收。
2、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逾期报送材料或验收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工作。
3、2018年度拟毕业申请学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未参加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
1.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2017年)
2. 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3.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5.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 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