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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开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与注册

  1.报到: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报到时间为201891日,新生报到时间为201892日。

  研究生持入学报到材料到各学院报到,学院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依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扬大研院〔201720号)办理入学与注册手续。

  学院及时统计报送新生报到情况,对于未按时报到的新生(含2017级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年的学生),核实情况后,确认放弃入学的,由学院于97日前统一填报《逾期未报到建议取消入学资格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发xwypy@yzu.edu.cn,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因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填报《扬州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注册:

  学院提醒并指导各个年级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个人信息不完整、未缴费不能进行注册,未注册研究生不得进行后续培养。

  3.其它:

  (1)领取入学材料。各学院于91日至研究生院907办公室领取2018级新生研究生证、校徽。

  (2)学习规章制度。各学院组织2018级新生学习《研究生手册》,了解学籍、教学、培养、学位等相关管理规定和办理程序。

  (3)集中填写新生研究生证。研究生证号编码规则:研究生证编号共7位,一至三位为学院代码,如文学院,代码为“001”;第四位为学位层次代码,博士为1,硕士为2;五至七位为学院流水号,从001开始。

  (4)统计火车票优惠卡购买数量。统计新生需购火车票优惠卡数量及信息(可适当留有余量,每年只购1次),填写《2018年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92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二、教学与培养

  1.各学院92日前确认并公布2018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纸质方案和标准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作为“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养方案审核和未来学位授予审核依据。

  2.各学院组织新生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存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研究生将导师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填报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研究生入学第二周(910日)开始上课。各学院尽快落实本学院各类别专业课课表,最迟在95日(周三)将学院课表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并组织学生于97日(周五)前完成网上选课。

  4.面向一年级新生继续开设扬州地方文化专题研究校级公共选修课(16学时,1个学分),由三个学院共同主讲,主讲时间安排:社会发展学院(45周)、旅游烹饪学院(67周)、美术学院(89周)。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入学后尽快组织学生进行网上选课(限200人)。

  5.提醒各个年级研究生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参考入学初制定的培养计划,对已修课程和学分进行自查,在开学两周内完成课程重修和选修手续。

  6.审查课程考核成绩提交状态,提醒任课教师及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提交课程考核成绩(最迟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将课程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或学院存档。

  三、其它

  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相关规章制度查询下载网址:http://yjsc.yzu.edu.cn/col/col19683/index.html;各类表格查询下载网址:http://yjsc.yzu.edu.cn/col/col19681/index.html

  

    附件:扬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用户)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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