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开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与注册
1.报到: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1日,新生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2日。
研究生持入学报到材料到各学院报到,学院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依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扬大研院〔2017〕20号)办理入学与注册手续。
学院及时统计报送新生报到情况,对于未按时报到的新生(含2017级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年的学生),核实情况后,确认放弃入学的,由学院于9月7日前统一填报《逾期未报到建议取消入学资格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发xwypy@yzu.edu.cn,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因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填报《扬州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注册:
学院提醒并指导各个年级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个人信息不完整、未缴费不能进行注册,未注册研究生不得进行后续培养。
3.其它:
(1)领取入学材料。各学院于9月1日至研究生院907办公室领取2018级新生研究生证、校徽。
(2)学习规章制度。各学院组织2018级新生学习《研究生手册》,了解学籍、教学、培养、学位等相关管理规定和办理程序。
(3)集中填写新生研究生证。研究生证号编码规则:研究生证编号共7位,一至三位为学院代码,如文学院,代码为“001”;第四位为学位层次代码,博士为1,硕士为2;五至七位为学院流水号,从001开始。
(4)统计火车票优惠卡购买数量。统计新生需购火车票优惠卡数量及信息(可适当留有余量,每年只购1次),填写《2018年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9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二、教学与培养
1.各学院9月2日前确认并公布2018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纸质方案和标准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作为“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养方案审核和未来学位授予审核依据。
2.各学院组织新生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存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研究生将导师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填报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研究生入学第二周(9月10日)开始上课。各学院尽快落实本学院各类别专业课课表,最迟在9月5日(周三)将学院课表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并组织学生于9月7日(周五)前完成网上选课。
4.面向一年级新生继续开设“扬州地方文化专题研究”校级公共选修课(16学时,1个学分),由三个学院共同主讲,主讲时间安排:社会发展学院(4-5周)、旅游烹饪学院(6-7周)、美术学院(8-9周)。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入学后尽快组织学生进行网上选课(限200人)。
5.提醒各个年级研究生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参考入学初制定的培养计划,对已修课程和学分进行自查,在开学两周内完成课程重修和选修手续。
6.审查课程考核成绩提交状态,提醒任课教师及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提交课程考核成绩(最迟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将课程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或学院存档。
三、其它
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相关规章制度查询下载网址:http://yjsc.yzu.edu.cn/col/col19683/index.html;各类表格查询下载网址:http://yjsc.yzu.edu.cn/col/col19681/index.html。
附件:扬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用户)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