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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4号)(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3号)(附件2)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60项,其中科研创新计划35项,实践创新计划25项;

2.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2项;

3.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额不限;

4.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名额不限;

5.推荐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0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3项;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各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附件1和附件2)。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自主申报,鼓励创新。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结合课题研究,以创新性设计方案和优秀成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

  严格遴选,择优推荐。学院应在推荐项目指标之内组织申报、认真评审、择优推荐。

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省立项限额申报,指标详见附件3,校立院助不限额申报。申报省立项项目如未能立项,自然成为校立院助项目。所有校立院助项目相关学院须有资金资助,否则不予立项。其它项目不限额,自由申报。

所有“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省级推荐项目,均在学校立项项目中推荐产生。

各类项目每位导师原则上申报1项(不包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

创新工程立项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量化考核。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申请材料,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院内公示3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除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包括纸质表格、证明材料等)外,另需多报送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留学校存档。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者,申请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所列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各学院须按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扬州大学申报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评审表》(见附件5)。被推荐为报省项目的,还须填写汇总表和信息表。所有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等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wypy@yzu.edu.cn邮箱。

  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优秀研究生工作站、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等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jszyxw@yzu.edu.cn邮箱。

请各学院认真研读文件,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按时完成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玉军,电话:87979370;汪小会,电话:87978912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19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各学院申报指标一览

    4.2019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类项目申报书

5.2019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类项目评审表

附件1-5.zip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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