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为方便并鼓励博士研究生积极申请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资助工作为每年四次。
2019年第1次申请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和申请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须符合《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本次申请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会议的背景资料、会议征文通知、论文录用函及全文或摘要、会议邀请函等材料交所在学院初审。
(二)学院对审核通过后的材料,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按会议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推荐,填写《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申请表、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后于3月7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三)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四)申请人在学术会议结束后填写《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见附件4),连同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会议日程安排表;本人作口头报告或展板的论文全文或摘要;作口头报告的PPT或poster文档;以国际学术会议为背景的本人在其上的主题照片;会议总结;机票和会议注册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后对符合要求者办理相关费用补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康
联系电话:87971863
文档发送邮箱: xwypy@yzu.edu.cn
附件:1.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 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3. 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汇总表
4.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