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通知(2019年第四次)》(校研院〔2019〕24号)和《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四次博士研究生申请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专家组评审,有1位博士生获得资助(名单见附件1)。
获资助的申请人在学术会议结束后填写《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包括会议日程安排表;本人作口头报告或展板的论文全文或摘要;作口头报告的PPT或poster文档;以国际学术会议为背景的本人在其上的主题照片;会议总结;机票和会议注册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交研究生院907室,研究生院审核后对符合要求者补助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第四次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博士生名单
2.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2019年第四次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博士生名单.doc
附件2: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