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扬大研院〔2024〕16号)(附件1),现组织2025年度省、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5年度拟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在研项目;其他满足结项条件的在研项目。
二、工作安排
1.项目成果录入: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科研成果”模块录入已发表的学术成果,完成导师、院系审核;
2.结题申请: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项目结题申请界面,调入已登记的项目相关成果,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3.导师审查结题材料,根据附件1相关成果要求,确定学生是否达到结题条件,给出结题意见并在结题报告书上签字;
4.学生将结题报告书(含个人、导师意见及签字)后附上项目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包含发表论文、专利等),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在系统录入审核意见,完成审核;
5.学院结合导师审核意见,根据附件1相关规定给出学生结题意见,完成系统审核;
6.学院在系统内导出汇总表(含导师、院系审核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yzu.edu.cn,纸质版材料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907室。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学生结题申请提交时间截至5月16日,导师、院系审核时间截至5月26日。
三、其它说明
1.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集中验收。
2.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逾期报送材料或验收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工作。
3.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及项目编号。
4.2025年度拟毕业申请学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未参加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年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各学院根据《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在研项目清单》(附件3),将验收通知传达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及导师。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
2.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在研项目清单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