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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与质量监督

关于做好2009年博、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博、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研〔2009〕7号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选对象

  ①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②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抽取比例

  ①博士学位论文按100%抽取;

  ②硕士学位论文按10%抽取,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者的硕士学位论文按100%抽取;

  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按30%抽取;

  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按100%抽取。

  三、提交论文要求

  凡被抽中的学位论文,论文作者除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外,还应提交学位论文Word文档和盲审格式Word文档。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硕士论文,学校双盲送审1份论文,其余由学院组织送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学校双盲送审3份论文,学院不再送审。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学院于4月10日前将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人员名单以规定格式的Excle文档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于4月15日前进行论文抽选,公布抽选结果。

  被抽中学位论文作者必须在5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经学院汇总后送交研究生处。

  五、其它事项

  我处统一送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在职攻读硕士的学位论文评审费用由学校支付。如属第一次论文评审不合格,再次评审的费用由论文作者自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的论文评审费用一律由论文作者自理。

  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对于未抽中的学位论文,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位论文送审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扬州大学研究生处

  二○○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学位  论文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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