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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与质量监督

关于规范采集申请学位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在即。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工作量大、数据质量要求高,不容错漏。教育部设有专用检测软件校验数据,不合格数据学校将不能提交。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我处经过对检测软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将校原验工具改进为学院采集数据的工具,对今年上半年信息采集工作作如下要求。

1、校院两级分工

  原有数据库表已拆分成两个部份:①学校统一填写字段,②学院填写字段。学院的数据库表中已去除了多余字段,请参照各类数据库表内的“说明”和“范例”填写。

2、预报数据

  凡上半年准备申请学位者都要填报学位信息,申请人姓名应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致,申请人姓名与入学时姓名不一致者需在“备注”说明。学院在530日前提交各类数据库表。逾期不报将会延误学校统一字段的填写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制作。

3、检测工具的使用

  现提供给学院的“数据校验工具”是非常实用的校验工具。请各学院用去年上报的数据进行试用,尽早学会使用工具。为减轻学院负担,电子照片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检测。使用检测工具时,按提示要求任取1个没有照片子目录即可。如有问题尽早提出,共同探讨。

4、组织验收数据

学院应对数据进行检测无误后方可上报(去掉“说明”与“范例”所占记录)。教务员到研究生处提交数据库表,研究生处将组织人员对学院数据当场进行检测,不接收未经检测的不合格数据。

5、学位授予信息分别用5个数据库表采集

学历博士.dbf 录入学术型博士信息

专业博士.dbf 录入专业学位博士信息

学历硕士.dbf 录入学术型硕士信息

专业硕士.dbf 录入全日制与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信息

同力硕士.dbf 录入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同等学力硕士的信息

6、数据库表命名

学院提交研究生处的数据库表用“学院简称+类型”命名,如 数学科学学院提交的教育硕士信息数据库表 应命名为:“数学专业硕士.dbf”。

7、信息采集代码化

系统要求信息采集代码化(代码见“50号文件附件”),校验工具只对代码进行检测。代码是系统采集数据的依据,一定要正确填写。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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