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评的学位论文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有以下情况者不属参评范围:
(一)经学校审批通过的保密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有80分以下者;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全票通过者。
二、评选指标
(一)本年度评定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总数为100篇,其中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校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45篇、校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45篇。
(二)各学院推荐名额根据学位授权点数量和上一学年授予学位人数分配,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1.各学院可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上一学年获得博士学位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每个对应学位授权点最少推荐一篇。
2.各学院可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上一学年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百分之五,每个对应学位授权点最少推荐一篇。
3.各学院可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上一学年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百分之五,每个对应学位授权点最少推荐一篇。教育硕士、农业硕士按照领域申报,工程硕士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申报。
(三)获“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的,必须推荐申报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占学院推荐指标)。
(四)择优推荐申报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若干篇。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根据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标准和学校评选指标限额初选推荐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应广泛宣传,自由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推荐结果须经院学位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1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材料。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审结果校内公示一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如未注明,均为1份)
(1)学位论文(非盲审版);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3)学位论文附录所列有关成果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4)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样表)(三位不同专家评审)(附件3)。
(5)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4)
2.电子材料
(1)参评论文电子版为盲审版PDF格式,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信息;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封面须统一使用江苏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封面(附件5)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附录所列有关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4)扬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附件6);
(5)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WORD格式)(附件4)
电子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7中的命名规则命名。
申报材料及要求参用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及要求。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必须注明关键信息。
五、其他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90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xwypy@yzu.edu.cn,
联系人:汪小会、陆丽君 联系电话:87978912。
附件:
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样表)
4.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
5. 江苏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封面
6.扬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
7.2021年省优论文评选--材料提交说明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