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3号,附件2)文件精神,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所有学位授权点(附件3)均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为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撰写提纲参照附件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必备材料之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须按年度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任副组长,组织专人认真撰写,确保内容符合实际、数据真实准确。跨学院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由牵头学院负责,其他相关学院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2年1月5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电子版发xwypy@yzu.edu.cn,电子版命名格式:学位授权点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纸质版学院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研究生院907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位与质量监督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汪小会,陆丽君;电话:87978912。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3.扬州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点
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提纲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