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双盲评审对象
本次双盲论文评审对象为所有2025年6月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士、硕士人员须于3月21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yzu.edu.cn/gmis/home/index)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预答辩/预审申请须先由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于3月26日前在系统提交至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学生可填写系统外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学院汇总后于3月26日前将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wypy@yzu.edu.cn。
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外,所有2025年6月份拟申请学位的人员都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系统提交预答辩/预审申请,研究生院不接受系统外申请人员名单。
2.研究生院确定抽检名单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随机抽检、定向抽检和跟踪抽检,于3月底确定学校抽检论文名单并公布。
3.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于4月中旬左右提交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往年被抽中而未送审(延期)的学位论文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及相关双盲送审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申请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提交论文送审前经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预审。
2.所有类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相似度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原则上不能超过20%),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3.盲审学位论文请务必使用盲审封面格式(附件2),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作者自述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和学校信息,也不得出现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论文格式参照附件3。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2.盲审论文格式封面
3.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