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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关于公布2021年度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遴选2021年度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派出人员的通知(第二批)(校研院﹝202131号,经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专家组评审和校内公示,最终遴选李于坤10名博士研究生、周玲霞7名硕士研究生为资助对象,具体资助名单见附件1

已获批准资助的申请者应严格执行《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0﹞10号)(附件2)中派出管理相关规定,并在派出前和回国后办理国际联合培养备案登记手续。本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批进行拨付,派出前拨付项目经费60%,项目结束后回国人员需完成成果交流答辩,根据答辩结果拨付剩余项目经费。

附件1.2021年度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批)

     2.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扬州大学

202112月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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