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遴选2022年度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派出人员的通知(第一批)》(校研院﹝2022﹞20号),经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专家组评审和校内公示,最终遴选出詹少聪等9名博士研究生、漆仁杰等4名硕士研究生为资助对象,具体资助名单见附件1。
已获批准资助的申请者应严格执行《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0﹞10号)(附件2)中派出管理相关规定,并在派出前和回国后办理国际联合培养备案登记手续。本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批进行拨付,派出前拨付项目经费60%,项目结束后回国人员需完成成果交流答辩,根据答辩结果拨付剩余项目经费。
附件:1.2022年度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第一批)
2.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扬州大学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