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0〕3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春学期研究生助管、辅导员岗位设置及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岗位设置及申请条件
(一)岗位设置
学院设助管岗和辅导员岗,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142个。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设助管岗,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100个。具体岗位指标分配见《扬州大学2021年春学期研究生助管、辅导员岗位指标分配一览表》(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责任感强。
3.学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4.导师同意。
三、选聘流程
1.学生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扬州大学智慧校园——服务大厅——三助一辅岗位申请”中提出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操作手册》(见附件3)。
2.学院选聘流程。学院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选拔,确定最终上岗人选并开展岗前培训后,双方签订《扬州大学“三助一辅”工作合同书》(见附件4)。学院负责人在“扬州大学智慧校园-我的事项”中审批通过最终上岗人员的申请,导出上岗人员基本信息,操作方法见《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操作手册》。
3.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选聘流程。已设岗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通过部门网页或者新媒体平台发布选聘通知,对竞聘研究生进行选拔和岗前培训后,双方签订《扬州大学“三助一辅”工作合同书》。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三助一辅”工作,统筹协调“三助一辅”工作在能力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和助学助困渠道等方面的多重作用,保证“三助一辅”岗位提供能力与培养需求相适应,有针对性地对上岗研究生进行指导和培训。
2.“三助一辅”工作按照“谁设岗、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择优聘用、宁缺勿滥。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得增加。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用人单位将《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上岗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于3月26日(周五)前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yzu.edu.cn,汇总表及“三助一辅”工作合同书纸质版(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楼913室)。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扬大研院〔2018〕22号)
2.扬州大学2020-2021学年春学期各学院研究生助管、辅导员岗位指标分配一览表
3.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操作手册
4.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合同书(附退岗、解聘表)
5.扬州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上岗人员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
2021年3月1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及选聘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