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认真做好2021年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填写《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式5份),纸质版请于6月21日下午5:00前报研工部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室),电子版发送ygb@yzu.edu。
2.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原则上搬离原宿舍。由学校根据校区宿舍资源情况就近安排。如本校区资源不能满足的,将安排至其他校区入住。
3.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取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申请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