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优秀困难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优秀困难学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扬大外联〔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将资助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扬州大学在籍全日制中国籍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博、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
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联合培养、交换生、境外合作科研、境外国际会议、海外实习实践、短期访学和社团文化交流等学生海外交流项目。
三、出国(境)期限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资助内容
1.出国(境)访学前相关考试费用
参加出国(境)访学相关考试,如托福、雅思等考试费用(仅限一次)。
2.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境外回程机票的超额部分
欧美及澳洲地区最高限额10000元、亚洲地区最高限额6000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3000元。
3.其他在境内产生的费用
(1)办理派出手续所发生的公证费、签证费。
(2)往返机场交通费(仅限一次)、住宿费(仅限一天、住宿费标准按扬州大学差旅标准执行)。
所有费用凭正规票据报销,机票需提供登机牌和行程单。
五、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归来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家庭经济困难,须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受资助研究生应有科研成果或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yzu.edu.cn,以上表格纸质版及报销项目发票原件送至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室。
附件:
1.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申请表
2.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汇总表
3.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优秀困难学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
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会、董事会、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