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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与事务管理

关于资助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优秀困难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优秀困难学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扬大外联〔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将资助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扬州大学在籍全日制中国籍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博、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

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联合培养、交换生、境外合作科研、境外国际会议、海外实习实践、短期访学和社团文化交流等学生海外交流项目。

三、出国(境)期限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资助内容

1.出国(境)访学前相关考试费用

参加出国(境)访学相关考试,如托福、雅思等考试费用(仅限一次)。

2.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境外回程机票的超额部分

欧美及澳洲地区最高限额10000元、亚洲地区最高限额6000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3000元。

3.其他在境内产生的费用

(1)办理派出手续所发生的公证费、签证费。

(2)往返机场交通费(仅限一次)、住宿费(仅限一天、住宿费标准按扬州大学差旅标准执行)。

所有费用凭正规票据报销,机票需提供登机牌和行程单。

五、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归来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家庭经济困难,须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受资助研究生应有科研成果或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yzu.edu.cn,以上表格纸质版及报销项目发票原件送至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室。


附件:

1.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申请表

2.优秀困难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汇总表

3.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优秀困难学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

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会、董事会、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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