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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与事务管理

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预通知



各学院党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我校参与“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197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预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院对照基本条件,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分别推荐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各1个。

2.事迹撰写。各学院要提交所推荐“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要写实、有条理、简明扼要、突出特色,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既要确保信息完整、客观真实,又要确保文字质量、行文格式。样板支部材料要总结支部近三年来学术科研、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突出材料;党员标兵材料要总结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综合表现,坚持思想引领导向、突出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展示全面成长。支撑材料为体现满足创建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支部、党员事迹的照片、获奖证书等。

3.材料报送。各学院将《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扬州大学“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申报汇总表(附件3)、事迹材料(含支撑材料)电子版于18日前发送邮箱ygb@yzu.edu.cn,纸质版送至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办公室。联系人:刘语颂,联系电话:87991331


附件: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3. 扬州大学“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申报汇总表

4. 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事迹材料范例




党委组织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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