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研究生树立良好的学术观念,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自觉养成抵制学术不端与不良学术风气的习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要求,学校将组织研究生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学院和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
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组织2023级全体研究生签署《扬州大学研究生学术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活动,建议结合2023级新生入学宣传教育——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专题教育、扬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共同开展,并做好活动照片和承诺书存档工作。
附件:《扬州大学研究生学术科研诚信承诺书》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