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23-2024学年扬州大学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填报要求
(一)核对老生信息
各学院认真核对《2023-2024学年扬州大学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老生)》(附件1),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说明(休学、退学、已毕业等)。
(二)填写新增信息
各学院在2023级新生中充分宣传相关政策,并根据省资助系统学院账号中的比对数据,完成《2023-2024学年扬州大学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新增)》(附件2)的填写。
(三)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9月8日之前。
2.上报材料及方式:
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按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邮箱qgzx@yzu.edu.cn和研究生事务管理科邮箱yswgl@yzu.edu.cn,并将对应纸质版(盖章)和新增学生残疾证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把关)分别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S301-7)和研究生事务管理科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办公室)。
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应提醒学生无须缴纳学费。
附件:
1.2023-2024学年扬州大学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老生核对)
2.2023-2024学年扬州大学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新增)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