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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与事务管理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学期选派研究生至青海海南州中小学支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战略,落实我省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南州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支教工作优化方案》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选派12名研究生至海南州中小学开展支教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9-20251月。

二、支教形式与内容

支教具体形式为跟岗、助教和顶岗。

1.教学工作。包括备课、听课、上课、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周任教课时在1220节。

2.班主任工作。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等。

3.教育调查与研究。结合专业特点与当地学校需要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

4.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支教期间鼓励研究生为学校和当地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结合专业特点为教师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学校制作课件等;在当地开展文化科技赶场活动或文化科技推广主题宣传活动。

三、选拔对象和条件

1.选拔对象为我校在籍在读研究生;

2.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青海高原地区生活,适应能力强;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能够胜任中小学教育和基础学科教学工作;

5.同等条件下,教育硕士、党员、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四、支教保障

1.海南州在各支教实践学校设联络与管理人员,学校支教实践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提供全职的教师岗位,安排支教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免费提供相对较好的教学条件和住宿、生活条件,配备必需的生活用具,月假和节假日期间提供炊具和食材,尽可能地为支教研究生提供便利;州教育研究室负责每月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费。

2.我校配套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费(仅限实际在当地全程开展支教服务的)及600元助教津贴;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支教期间,学校保留研究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因支教实践耽误的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待回校后安排补修。

3.我校将为参加支教实践的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教期间一般常见病的医治费用由受援学校承担,重大疾病返回江苏省治疗。

4.研究生完成支教实践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可以此替换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环节,并计学分。

5.研究生支教期间获当地教育局表彰的,学校相应给予表彰。

五、选派流程

学校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根据《海南州中小学2024季学期江苏省支教研究生需求表》(见附件1),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开展招募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征得家长、导师同意后,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综合考察:学院对报名人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员,并于517日前将纸质版《扬州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一式二份)、《2024学期扬州大学赴青海海南州支教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报送至研工部研究生事务管理科(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yswgl@yzu.edu.cn,咨询电话:0514-87991331

3.面试:学校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面试,确定人选,安排体检等后续工作。请所有报名同学加入微信群:2024秋季学期青海支教申报,相关信息将于群内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海南州支教研究生需求表

2.扬州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

3.2024学期扬州大学赴青海海南州支教研究生

候选人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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