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认真做好2024年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申请表》(附件1)并签署《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承诺书》(附件2)。
二、学院审核
学院统计申请人数,审核确认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汇总表》(附件3)。附件1-3(各一式五份)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9日前报研究生事务管理科(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3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yswgl@yzu.edu.cn。
三、学校审批
研工部审批盖章后,由学院工作人员送至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校区公寓办盖章,以上部门各留存一份,最后将申请表、汇总表送至财务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原则上搬离原宿舍。由学校根据校区宿舍资源情况就近安排。如本校区资源不能满足的,将安排至其他校区入住。
2.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住宿费收取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申请表
2.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承诺书
3.扬州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入住公寓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