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注册学习一年以上,课程成绩优良,已有较好论文成果积累,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通过者。学位论文选题与国家级或部省级科研项目相结合的优先资助。
2.已经符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论文成果突出者,经导师推荐并由专家审定,可申请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二、申请程序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申请人填写《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申请人填写《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培育对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科研及获奖成果的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所有成果须是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4.申请人将《申请书》或《申请表》,连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初审。
5.学院根据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结果填写《扬州大学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6.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三、其它事项
1.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书》或《申请表》、科研及获奖成果复印件、《扬州大学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2.申请截止时间:6月20日。联系人:李玉军,电话:0514-87979370,邮箱:xwypy@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2.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请书
3.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培育对象申请表
4.扬州大学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5日